评审活动的精神及内容
至于进行这个评审活动所遭遇的困难,在陶晓清女士与我们的合作关系确定后迎刃而解;整个评审方式也在社团内部、以及与陶晓清的多次讨论中定案。主要的精神及内容如下:
一、评审对象:从一九七五年九月杨弦《中国现代民歌集》开始,一直到一九九三年一月底在台湾出版过的流行音乐专辑,但不包含演奏曲。
之所以将评审范围定在民歌至今的十八年,理由在于:
(1)我们以为,这十数年来台湾流行音乐的样貌是从「民歌运动」发展出来的。
(2)台湾从《中国现代民歌集》之后,才有所谓的「概念专辑」(Concept Album)。
(3)陶晓清从「民歌」开始接触台湾流行音乐;我们对数据的掌握也以这段时间较充足。
(4)十八年的时间,出版过数千张的专辑,已足以做一番整理、回顾。
二、评审标准:考虑「整张专辑的表现」,而不是个别主打歌的成就;针对「专辑本身的成色」,而不必计入市场的反应。
三、评审人员:包括词曲作者、歌手、乐师、制作人、DJ、媒体记者、乐评者、唱片公司人员及其它长期关心流行音乐的人士。
四、评审过程:分为两阶段。第一次就「初选参考名单」做勾选,并推荐不在名单中的专辑;第二次就「复选名单」做限额评分,评分包括对该张专辑的总体评分及分项评等(原创性、词、曲和演唱四项)。
两阶段的评审方式是希望让评审们能在较小的负担下做较仔细的评选。而四项分项评等则可较精确地表明一张专辑在单方面的成就, 它们的意义如下:
(1)原创性:这是指整张专辑是否能够突破既有格局,而展现出新鲜的、不同的风格。
(2)词:指歌词的水平而言。
(3)曲:包括旋律、编曲和演奏的水平。
(4)演唱:指歌手在声腔方面的诠释与表现。